婚庆故事:男子打老婆多年屡教不改 离婚后被关十天老实了
多年来,梁女士长期遭受恶丈夫家庭暴力,年前刚刚被判离婚后的前夫因违反法院发出的人身保护令,持续对被保护人梁女士进行骚扰、侮辱和威胁,斗门法院依法决定对其拘留十日,走出拘留所的暴躁前夫终于“老实”了。
据了解,这是珠海市因违反人身保护令而采取强制措施的第一例案件。 法院判定前夫不得“近身” 2009年7月,家住斗门区的王先生和梁女士登记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王先生常因琐事对梁女士恶语相加甚至大打出手,其间因实施暴力,致使梁女士怀孕三个月的胎儿胎死腹中,梁女士长期忍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虐待。
不仅如此,在2010年双方分居后,王先生前后20多次到梁女士租住处及其娘家吵闹、威胁、毁坏财物,禁锢她患有高血压的母亲5小时,并多次扬言要打杀梁女士家人,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生活。 为彻底摆脱王先生暴力纠缠,梁女士于2012年7月起诉离婚。同年11月8日,斗门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实已经完全破裂,准许双方离婚。
11月29日,针对王先生多次实施的家暴行为,斗门法院出于保护梁女士及其家属人身安全的考虑,根据申请,发出了2012年第一份人身保护令:禁止王先生殴打、骚扰梁女士及其近亲属;禁止王先生在梁女士的住所、工作单位或者经常出入的其他场所200米内活动。
违背保护令拘留所过年 但是,面对生效的人身保护令裁定,王先生多次扬言要与梁女士同归于尽。今年1月31日,王先生又到梁女士母亲家非法索要1万元,并声称要长住其家门口。2月1日,斗门法院对王先生的无理行为进行训诫,王表示悔改并承诺不再骚扰梁女士及其亲属。
2月5日,王先生出尔反尔,致电梁女士并用极其粗俗的语言对其进行侮辱。 根据梁女士提交的录音证据,斗门法院认为,王先生公然藐视生效的人身保护令裁定,经过训诫后仍不改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王先生拘留10日,王先生在拘留所里度过了蛇年春节。
斗门法院在案件审理中了解到,王先生家中还有老母亲需要照顾,又适逢新春佳节,为此,案件主办法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工作,叮嘱相关亲属和村委会人员多加照顾,陪伴老人过好春节。
鼓励家暴受害者维权 斗门法院主管副院长表示:“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的经历令人唏嘘,王某也许是受教育不够,性格暴戾、言行出格,公然藐视法院生效的人身保护令裁定,应当付出相应的代价。也希望通过这次惩戒,能够唤起王某及更多民众尊重自己,尊重他人。梁女士作为一个农村妇女,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说明斗门农村妇女法律意识在觉醒。”
随着新《民事诉讼法》对人身保护令的明确“发声”,人身保护令在全国法院依法正式推行,但是令行不止的情况仍普遍存在,斗门法院希望通过这次对王先生的拘留惩戒唤起民众对法律的敬畏之心,鼓励家暴受害者不再逃避,敢于用法律保护自己,全社会行动起来,远离家暴,共建幸福家园。